江西安泰物流有限公司業務公章管理制度
發布者:小安時間:2022-3-30瀏覽量:1302
根據公司研究決定,對業務公章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,供全體員工(含業務員加盟商、合作伙伴)等共同遵守:
一、全部業務公章必須經公司許可及備案方可使用,未經公司備案,任何業務員(含分公司、加盟商、合作伙伴),不得私刻公章,更不得使用私刻的業務公章。
二、經公司許可及備案的業務公章,僅能用于與業務相關的內部日常事物、不得用于簽訂合同及應收款、應付款結算等財務事項。
三、全部業務員、加盟商、合作單位、分公司等簽訂合同時,應先將合同寄回公司,由公司的公章管理人員加蓋在公安部門備案的公章方可。
四、本管理制度自2022年3月30日生效,務必嚴格執行,若有違背,相應的民事、刑事等責任均由自己承擔,與公司概無關系。
五、其他公章的管理參照本規定執行。
六、本制度解釋權在公司執行董事。
七、本管理制度在公司微信群及公司網站發布,具有聲明的作用,對內、對外均具有法律效力。
江西安泰物流有限公司
2022年3月30